发布时间:2018-09-06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654
1、气体报警器控制器应安装在消防中心、消防值班室、仪表室等有人值班的非防爆场所,严禁安装在防爆场所。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内无高温、高湿、尘上、腐蚀性气体;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
2、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m,靠近其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3、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应标明编号;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7)外壳应可靠接地 ,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Pe线上。
5、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6、电磁场干扰对气体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设备的正常工作影响较大。为保证报警设备正常运行,要求控制室周围不布置干扰场强超过消防控制室承受能力的其他设备。
7、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